保险名称: 艺龙国内酒店无忧综合取消险;
责任名称
保障责任
列明客观原因的酒店取消

如因条款列明原因酒店取消,赔付预先支付未使用且无法退回房费总额的90%

自身主观原因取消酒店

如因自身原因取消酒店,赔付预先支付未使用且无法退回房费总额的50%

保费: 订单预付总房费的6%(四舍五入取整到分,保险金额不包含使用优惠券抵扣的金额,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 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润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份数限额: 每订单只能投保一份,不得重复投保;
投保范围: 身体健康,在持有营业执照的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登记住宿的旅客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投保人义务: 恶意投保、恶意理赔将依法追究责任;
发票: 如需保险发票,请联系保险公司索取
电子保单: 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保单下载地址:
中国人保 http://www.epicc.com.cn/
合众财险 http://www.union-ins.cn
产品备案号: 人保财险(备-家财)[2014]主24号附43号;(合众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16】(主)004号;
销售区域: 全国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提前预订本合同约定的酒店客房,在预订及支付预付房费或信用卡担保完成后,因发生下列情形致使指定入住的客人无法按期使用酒店服务而取消所预订的客房所造成被保险人无法退回的预付房费金额损失或信用卡担保金额损失,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本合同约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 1.载明入住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随行旅伴身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经当地医院医生诊断须住院治疗或不宜继续原定行程;
  • 2.载明入住人因被疑似或确诊感染传染性疾病而依法被隔离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3.载明入住人或其配偶在酒店预订后初次被诊断出怀孕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4.载明入住人或其配偶因初次诊断患有妊娠并发症,且经当地医院医生诊断不宜继续原定行程;
  • 5.载明入住人被劫持、绑架;
  • 6.在被保险人预订成功后且在酒店预订入住首日之前7日内,载明入住人因中国境内日常居住地的家庭财产遭受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室内管道破裂或被盗窃抢劫导致严重损失,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7.载明入住人因公务行程变更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8.载明入住人因获得新的工作机会或作为全职雇员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意外终止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9.载明入住人因学校课程或考试安排变更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10.载明入住人因签证被拒签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11.在酒店预订入住首日,载明入住人因所乘坐的前往酒店所在地的定期航班延误或取消,虽搭乘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交通工具仍无法按原定行程入住所预订的酒店;
  • 12.载明入住人自驾前往预订酒店所在地途中,因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或车辆意外抛锚须救援公司救援无法按原定行程入住所预订的酒店;
  • 13.在被保险人预订成功后且在酒店预订入住首日前7日内,载明入住人因有效身份证件丢失无法继续原定行程或入住原预订酒店;
  • 14.载明入住人在被保险人预订成功之前报名参加的原定于酒店预订入住首日及之后三天内于酒店所在地进行的国家级考试延期举行导致其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15.在被保险人预订成功后且在酒店预订入住首日之前7天内,载明入住人所计划乘坐的前往酒店所在地的既定公共交通工具突发承运人雇员罢工、暴动,导致其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16.在被保险人预订成功后且在酒店预订入住首日之前7日内,载明入住人出发地或酒店所在地突发暴动、民间骚乱、流行疫病、5级以上地震或气象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号,导致其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17.在被保险人预付成功后且在酒店预订入住首日之前7日内,载明入住人出发地政府部门已发布了针对该酒店所在地的相关警告,导致其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18.指定入住的客人被劫持、绑架;
  • 19.被保险人购买本保险后,酒店所在地发生恐怖袭击活动且满足下列条件:
    • a)恐怖袭击活动发生地距离指定入住的客人酒店所在地在方圆150公里以内;
    • b)恐怖袭击活动发生在指定入住的客人出发之日前30天内;
    • c)当地政府已经对此类恐怖袭击活动发布过警告的。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无法按期使用酒店服务而取消所预订的客房所造成的被保险人预付房费金额或信用卡担保金额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您、被保险人、载明入住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随行旅伴的恶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 2.被保险人所预订的酒店用于任何销售、转售或其他盈利目的;
  • 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意识到或应当意识到任何将可能导致酒店客房预订取消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载明入住人身体状况不适合出行、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其他工人抗议活动、或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
  • 4.发生航班取消或航班延误,载明入住人主动放弃搭乘航空公司安排的,可按原定到达时间4小时(不含)以内到达酒店所在城市的航班
  • 5.战争(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军事行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
  • 6.生物、化学、原子能或核能装置导致的爆炸、辐射或污染;
  • 7.政府的禁令或管制;
  • 8.其他必选责任、可选责任列明原因之外的任何情形。
下列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1.被保险人、载明入住人可以从其他保险人、政府项目、酒店、公共交通承运人、旅行社或其他渠道予以退回的损失,不论其是否已实际取得;
  • 2.被保险人、载明入住人因更改订单所需支付的额外的费用;
  • 3.被保险人未能在保险单载明的约定时间前申请取消预订的酒店而造成的损失;
  • 4.由于旅行社、酒店原因导致的酒店客房预订失败或误订造成的损失;
  • 5.酒店预付款或信用卡担保以外的任何损失,包括支付时使用的折扣券、抵扣券、现金券、各类积分等对应的折扣金额、其他间接损失;
  • 6.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 7.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具体条款内容请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请点击页面查看各保险公司的保障责任链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店取消保险条款》 点击查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店取消保险附加主观原因损失保险条款》 点击查看

《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预定酒店取消保险条款》点击查看

各保险公司客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18

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000195515

    其他重要说明:

  • 1.保险单出单即生效,生效后不可退单;
  • 2.被保险人在理赔时,需要提供证明损失原因的相关材料;
  • 3.投保人默认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勿使用他人账户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