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闪住服务,您需授权艺龙根据您当前账号对应的账户信息对您是否符合闪住条件进行验证; 使用闪住服务期间,若闪住订单扣款失败,您同意授权艺龙代您垫付相应款项至酒店账户。 您授权艺龙公司通过艺龙信用等信用信息以及能联系到您的信息,用于评估与您的交易或服务条件,或追究相关逾期支付订单款项的责任。 为了能让您在艺龙信用住的信用信息及时被查询,如果您还不是艺龙信用的用户,您同意并签订后面所列的《艺龙信用服务协议》成为艺龙信用用户。如果您已经是艺龙信用用户,您无需重复签订后面所列《艺龙信用服务协议》。

闪住服务条款

闪住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闪住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用户”或“您”)、此段是阐述甲方乙方定位,下文是具体闪住使用规则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闪住服务由乙方提供 。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使用的账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应向艺龙客服咨询,艺龙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或艺龙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理解并同意,一旦您点击签署本协议,您即可在可使用闪住的场景下使用闪住服务,无需另外再签署相应协议。

您理解并同意,艺龙有权根据业务的发展变化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在闪住产品相关页面以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

一、定义
  • 1.闪住:是艺龙向您提供的,可供您在入住指定酒店时享受“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的一种服务。
  • 2.闪住服务:艺龙向您提供的在线预订及闪住相关的担保服务。可供您通过艺龙旅行平台在线预订带有“闪住”标识的酒店,办理入住时可享受“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服务,即,办理入住时免押金,入住期间实际产生的费用将在您离店时由艺龙依照您签署的《艺龙代扣服务协议》自动发起扣款。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划扣到相应款项,艺龙会代您先行垫付相应款项至酒店账户。若后续您仍未及时付款,艺龙有权中止向您提供闪住服务,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追偿的权利。
  • 3.艺龙信用服务:是指艺龙根据与您签署的《艺龙信用服务协议》向您提供的征信服务。
二、闪住使用条件

您使用艺龙的闪住服务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 1.已与艺龙签署本服务条款;
  • 2.已与艺龙签署了《艺龙信用服务协议》;
  • 3.已与艺龙签署《艺龙代扣服务协议》;
  • 4.艺龙信用分达到艺龙要求的分值;
  • 5.艺龙设置的其他条件
艺龙有权根据闪住的业务情况调整该使用条件,调整后的条件将在闪住产品相关页面公示给用户,只有满足条件的用户才能使用闪住服务。
三、用户权利义务
  • 1.您授权艺龙对您当前账号绑定的艺龙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 2.您授权艺龙用艺龙信用分等信用信息和您的联系信息用于艺龙评估您是否满足闪住的使用条件。
  • 3.您授权艺龙作为《艺龙代扣服务协议》中的第三方网站,依据您的闪住订单金额向艺龙支付发出代扣指令,将费用划扣至闪住订单的酒店帐号。
  • 4.您理解并同意,扣款的金额是由酒店发起的,艺龙只是接受您的委托向艺龙支付发出代扣指令,若因代扣金额错误发生的纠纷,由您与酒店协商解决。艺龙会提供必要协助。
  • 5.闪住服务作为一种先住后付的服务,您需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闪住订单离店后,还请确保您的艺龙支付账户及其他扣款渠道中有足够的款项支付闪住订单实际入住所产生的费用,使艺龙支付能够划扣成功。
  • 6.若艺龙支付未能在闪住产品设定的划扣期限内成功划扣款项到酒店账户,艺龙支付有权按照一定的频率持续划扣,直至划扣成功。若30天以上未成功划扣,系统将会记录为坏账,您需自行承担由此对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 7.若您的闪住订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艺龙有权根据闪住业务发展情况调整该时间)仍未划扣全部应付款项至酒店账户,您授权艺龙有权代您垫付该闪住订单的应付款项至酒店账户。一旦艺龙代为垫付后,您对酒店的该笔债务即转让给艺龙,您授权艺龙支付可依据艺龙的指令通过您《艺龙支付代扣服务协议》下约定的所有扣款通道划扣相应金额至艺龙账户。若后续您仍未及时付款,艺龙有权中止向您提供闪住服务,并将向您收取每日2‰的滞纳金。
四、服务期限
  • 1.本协议服务期限自您点击确认本协议之日起至您停止使用本服务之日止。
  • 2.服务中止
    • (1)当您剩余闪住授信额度不足时,艺龙将中止向您提供闪住服务,待原有闪住订单处理完毕释放相应额度时再行提供;
    • (2)艺龙有权根据您的其他风险情况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中止向您提供闪住服务。
  • 3.服务终止
    • (1)您需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闪住服务,一旦发生艺龙代为垫付后不能成功划扣款项等情况,艺龙有权将您加入黑名单,届时您不得再享受闪住服务。
    • (2)艺龙有权根据您的其他风险情况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终止向您提供闪住服务。
五、服务费用

本协议约定的闪住服务,艺龙暂时不向您收取服务费用。但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艺龙保留收费的权利。

六、其他
  • 1.艺龙会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新增、调整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 2.为有效提供服务,艺龙会不时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同步功能中断或不稳定状态,此情形不应视作艺龙违约。
  • 4.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艺龙损失的,您应赔偿相应的损失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5.您同意,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纠纷,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艺龙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纸质通知、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艺龙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

艺龙代扣服务协议

本人了解并同意,对于本人闪住订单的应付款项,本人授权艺龙支付在本人离店后依据艺龙的指令对本人艺龙钱包账户余额、礼品卡、已绑定的银行卡等进行划扣。若连续划扣不成功的,本人同意,授权艺龙支付代为垫付本人闪住订单的应付款项。艺龙代本人垫付后,本人授权艺龙支付依据艺龙的指令将本人艺龙账户余额、礼品卡、已绑定的银行卡等直接划扣至艺龙指定的账户。
第一条 总则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艺龙与艺龙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代扣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用户与艺龙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加下划线部分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艺龙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二条 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您确认在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承诺,艺龙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

(二)您同意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艺龙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您的行为给艺龙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您授权艺龙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或艺龙终止提供本服务后,有权保留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同时该授权不可撤销。

(四)您授权艺龙根据第三方(酒店)的指令从您的扣款渠道中扣取指定款项至指定的账户中。您理解并同意,艺龙只是被授权指令的执行方,除非艺龙没有依照第三方的指令进行操作,或操作指令错误,否则艺龙不对本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与责任应由您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五)您理解并同意,基于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艺龙会对您不同扣款渠道的代扣额度作出不同的控制,日代扣额度及日代扣次数均以向您具体公告的为准。若扣款金额超过您的代扣渠道限额,将会扣款失败,无法完成支付。

(六)您在使用艺龙提供的本项服务时,必须同时遵守艺龙网站不时公布的《艺龙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否则因此导致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七)您应遵守本服务的相关使用规则及要求,具体以艺龙在页面提示的使用规则及限制为准。

(八)您对艺龙代扣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艺龙客服电话或登录艺龙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

第三条 艺龙的权利、义务

(一)艺龙对您的注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在必要时艺龙有权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艺龙的监管机关及合作银行等。

(二)艺龙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代扣服务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的正常使用。

(三)艺龙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或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您在艺龙留存的资料或交易信息等。

(四)若最终发生退款,您支付的资金会退回至您用于当次支付的相应银行卡或艺龙钱包账户。

(五)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艺龙在提前邮件通知您或在网站公告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艺龙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艺龙造成损失的,则艺龙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六)艺龙负责向您提供代扣业务咨询服务,并在艺龙网站公布功能介绍、使用规则等内容。

第四条 协议修改

(一)艺龙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艺龙公司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二)如果您不同意艺龙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或者艺龙不时公布的《艺龙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艺龙提供的本项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艺龙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并认可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及艺龙不时公布的《艺龙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应适用艺龙公司制定的业务规则和通行的商业惯例。本服务协议未规定部分依照《艺龙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予以履行;本协议与《艺龙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艺龙信用服务协议

艺龙信用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本公司与您签订,本协议约定了本公司向您提供艺龙信用服务的前提、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您在本公司提供的网络页面上或在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的网络页面上点击以合理的理解表明您希望与本公司签订本协议的按钮(例如,按钮上书写“开通艺龙信用或类似文字,且页面上同时列明了本协议的内容或者可以有效展示本协议内容的链接),或您与本公司以其它合理方式表明您与本公司订立了本协议时,即表明本协议在您与本公司之间成立并生效。

一、声明与承诺

(一)本公司一贯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故本协议已对本公司认为的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例如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管辖),请您务必注意。您理解并承诺,在您注册成为[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用户以接受本服务,或您以本公司允许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作为本协议服务的提供方,本公司有权根据情况的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变更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化,增加、变更了新的服务类型或服务方式,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本协议所涉服务的性质独特及服务用户数量众多,故本公司在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时,不会另行单独通知您,该等变更只会以在本网站或其他适当的地方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并遵循变更后的协议内容而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您保证,作为自然人,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用户时,您已经年满16周岁;作为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或依照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法律登记注册成立;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约束。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定义及解释

(一)艺龙信用账户:指用户按照本协议注册使用的账户。

(二)人:指依照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法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用户:如无特别说明,指符合本协议要求,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个人用户”)和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企业用户”)。如无特别规定,本协议内写明“您”和“用户”的地方应当包括个人用户与企业用户。

(五)信息提供者:指本公司向其采集用户信息的人和其他从其采集用户信息的渠道来源。

(六) “书面”或“书面形式”:如无特别说明或约定,纸质(或其他材质,例如电子书写板)函件、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网络合同、网络授权函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其所记载内容的形式均是书面形式。

三、艺龙信用服务

(一)艺龙信用服务(以下简称为“本服务”):指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与《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征信业务相关的服务(“征信服务”)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艺龙信用服务包括以下服务: 1、征信服务。指本公司向您提供的,对您的用户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基于该等用户信息加工、整理的信息的服务。艺龙信用结合该服务输出的结果与其他因素,判断您的信用水平和/或相关风险,从而决定其与您的交易条件或做出其他与您相关的决策,具体服务形式以实际提供的为准。其中,“整理和加工”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信息的内容和/或形式进行重新排列、结构化、格式化、标准化等方法。2、反欺诈服务。指由本公司向您提供的,为了保护您的身份不被冒用,或者制止他人非法利用您的身份信息或其他与您有密切关系的设备、账户、用户名、编号、网络地址等,根据本公司掌握的您的或与您相关的信息,由本公司对第三方提示相关风险的服务。第三方会基于该服务输出的相关风险提示结果,并结合其他因素,自行决定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该服务有助于(但并不保证一定会)制止不利于您的非法行为和/或降低该等行为对您产生的不利后果。3、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向您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会采集您(作为个人用户)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四)本公司承诺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采用安全技术和程序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且上述技术和程序安全标准不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等情况的发生,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信息的准确性。

四、艺龙信用服务账户

(一)注册相关 为了您能安全高效地使用本服务,您须在本公司提供的注册渠道注册并取得本公司分配给您的艺龙信用账户,并按照本公司的规则进行身份校验。为此您同意:

  • 1.您会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如果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错误、不实、不准确、过时或不完整,或者您没有及时配合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您对艺龙信用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部分或全部地限制、暂停或终止。这既是为了避免对您的用户信息的不当处理,也是为了保护对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利益。故此,本公司就上述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损失及其他不利影响或后果。
  • 2.您应当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本公司与您进行及时、有效的联系。因为这些联系方式是您提供的,并且处于您的掌管之下,故本公司没有合理理由担负保证其有效、及时地接收到通知的义务,您应完全独自承担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致使您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增加任何费用等不利后果。您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本公司以进行更新,同时您应按本公司的要求进行相关操作。
  • 3.您应及时更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和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注册、使用艺龙信用账户和本服务的电子邮箱名或手机号码,与艺龙信用账户绑定的邮箱、手机号码等(如有))。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您自行承担。
  • 4.为了切实保障您的合法利益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下列任意情况出现时,如本公司要求,您须要积极配合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必要文件,并允许本公司留存该等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您对艺龙信用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部分或全部的限制、暂停或终止: A、您要求变更身份信息或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 B、本公司认为您使用艺龙信用账户或服务的行为或相关情况出现异常的; C、本公司认为您的身份资料存在疑点的; D、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核对或留存您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
  • 5.本公司可以通过艺龙、银行、其他建有用户身份校验机制的主体的身份校验机制及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来对您进行身份校验。如果您选择使用且本公司同意您使用您与本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的身份校验机制来进行本公司对您的身份校验,意味着您同意按照该第三方的规则进行身份校验。
  • 6.您注册的艺龙信用账户对应的是您本人,本公司在发现您试图注册多个本人的艺龙信用账户(例如用您的居民身份证和护照注册了不同的艺龙信用账户),或您同时持有多个使用中的[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时,本公司有权选择阻止您注册或关闭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艺龙信用账户,并为您只保留一个艺龙信用账户,并将已关闭的艺龙信用账户下的信息更新至被保留的艺龙信用账户;或同步所有您的用户信息至您名下注册的所有艺龙信用账户(即无论您使用哪个[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这些[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记录的信息都是同样的信息)。

(三)账户安全

您可以充分、完全地使用本服务的条件之一是基于您按照本协议的要求注册了艺龙信用账户,并在必要时完成了身份校验,您将对使用该账户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 1.您应当对该等能够登录、使用您的[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的,使用本服务的,或验证您身份的一切信息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登录名(如有)、艺龙登录名、任何密码、身份信息、手机号码、email地址、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妥善保管,使之处于您的安全掌控之下,并使之处于良好的适于使用本服务的功能或状态。对于因这些信息或设备的披露、泄露、遗失、非授权使用或处于不适于使用本服务的功能或状态所致的损失和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例如:如果您的电脑或手机因计算机病毒或木马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即是一种不利后果。仅就使用本服务而言,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泄露或借出前述信息和设备,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该等信息和设备,并就防止计算机病毒、木马等攻击尽合理的注意与维护义务。
  • 2.基于计算机端、手机端以及使用其他电子设备的用户使用习惯,本公司可能在您使用具体产品时设置不同的账户登录模式及采取不同的措施识别您的身份。
  • 3.您同意:(a)如您发现本协议所述的信息或设备遗失,被他人冒用、盗用,未经您的合法授权被使用之情形,或发生其他可能危及到[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安全或您的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形时,您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到本公司,向本公司申请采取相关措施,如果您不这样做,可能导致别人冒用您的名义或信息使用本服务,从而给您带来不利后果,例如:在您的信用记录中增加不良信息。本公司发现前述情形(但不是本公司必须承担的义务)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针对本服务的操作并非出自于您本人的,本公司可以暂时中止向您或声称是您的人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第三方提供您的用户信息。请注意,这也可能导致确实是您本人使用本服务时,服务被公司暂时中止,从而给您带来不便,但出于对您的信息安全保护的缘故,本公司保留这样的权利,且不会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行判断将前述情况同步提供给所有利害关系人(例如在前述情形下,已经合法查询过您的用户信息的人),以保障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b)确保您在持续登录本公司的网站、移动设备客户端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和客户端。本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项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
  • 4.您同意,您应自行对您的艺龙信用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方可登录、使用该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应按本公司规定流程向本公司申请注销该账户。

(四)注销相关

在需要终止使用本服务时,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在本公司决定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时,本公司亦可注销您的艺龙信用账户。

就此,您同意:

  • 1.您所申请注销的艺龙信用账户应当是您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注册并由本公司提供给您本人的账户。您应当依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艺龙信用账户注销。
  • 2.艺龙信用账户注销将导致本公司终止为您提供本服务,本协议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依本协议其他条款另行约定不得终止的或依其性质不能终止的除外)。
  • 3.艺龙信用账户注销后,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仍将继续持有、保留您的用户信息及您使用艺龙信用服务的记录。您理解,如果不保留这样的信息,账户注销后本公司无法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就账户注销之前采集的您的用户信息处理您提出的事后异议,也无法就第三方关于账户注销前本公司依法或根据本协议向其提供的您的用户信息提起的核实或查询予以处理,这样可能会导致本公司不能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可能损害您的合法权益,故您同意本公司对于前述信息和记录予以保留。
  • 4.您向第三方第三方(银行、法院、贷款公司等)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授权该第三方可以向本公司查询您的用户信息的,该期间内艺龙信用账户不得被注销,并且该第三方可以继续按照您的授权查询您的用户信息。例如:某信贷公司以在贷款期间内不时查询您的信用情况为条件向您提供贷款,并以之控制贷中风险,您在该贷款期间不得要求注销[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从而阻止信贷公司查询您的用户信息,因为这会实质上损害信贷公司的合法利益与合理信赖。但本规则并不限制您在不向第三方负有不可撤销的查询用户信息授权承诺时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或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方式与规则撤销您对第三方的该等授权。
五、 艺龙信用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本公司保证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集的您的用户信息。为了您正常使用本服务,使得本公司可以更全面、准确地记录、评估您的信用状况,在您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期间,您授权本公司向可以合法提供您的用户信息的主体采集该等信息。为了免除您重复授权的不便,您做出前述授权,表明前述信息提供者无需再逐一向您另行获取其向本公司提供您的信息的授权,该等信息提供者可以依您在本协议中的授权径行向本公司提供您的用户信息。

(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本公司即有权依照本公司自行设立的模型、模式、格式、规则、流程等对您的用户信息进行整理、保存、加工,并将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第三方提供该等信息。

(三)您开通[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服务表明您同意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掌握的您的或与您相关的信息与第三方信息的比对的结果,或本公司对您的或与您相关的信息的分析,对第三方提示相关风险。该服务目前对您并不收取任何费用。您理解并同意,其可能使第三方采取制止他人进行的不利于您的行为的措施,或可能因此降低该等行为对您产生的不利后果,但该服务并不一定会完全杜绝该等不利于您的行为或因此产生的相应不利后果。

(四)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本服务的相关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给您的信息内容(例如短信或电话)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可以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给您的短信、电话、客户端通知等为准,相关规则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如果你不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五)本公司可能会以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本网站站内信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就一些服务对您进行通知,或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等通知,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您应当及时查看该等通知并进行相关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导致的任何风险或不利后果,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六)您(作为个人用户)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对于您而言是相当私密而重要的,如果您使用本服务,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向信息提供者采集并在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向第三方依法提供这些信息,但您明确并保证在做出前述同意之前,您已经充分理解并知晓该等信息被提供和使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纳入这些信息对您的信用评级(评分)、信用报告等结果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该等信息被本公司依法提供给第三方后被他人不当利用的风险,因您的信用状况较好而造成您被不良信息骚扰的风险。

(七)您(作为个人用户)理解并同意,就征信服务而言,当第三方向本公司查询您的相应用户信息时,该第三方应当获得您的事先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因此,当您在此场景下希望本公司向第三方提供您的用户信息时,您应当向第三方做出清楚明确的授权,否则可能导致本公司不能提供该等服务,或错误提供该等服务,因此产生的后果应当由您自行承担。本款的约定并不适用于征信服务以外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

(八)您(作为个人用户)理解并同意,就征信服务而言,在不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九)款的前提下,您可以单独向艺龙信用提出撤销您之前对某第三方做出的允许其向艺龙信用查询您的用户信息的授权,从而禁止该第三方查询您的用户信息。为了确保撤销授权行为的真实、有效,您应该以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和提供的渠道做出该等行为。如果您没有撤销已经做出的授权,那么意味着该第三方可以持续依照您授权的用途向艺龙信用查询您的用户信息而无需另行就每次查询再次单独获得您的授权,这是出于便利您使用服务的目的。例如:您在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该租赁公司因为您的信用状况达到了一定水平,愿意为您提供免押金租车的优惠服务,那么该汽车租赁公司可能会一次性地请求您授权其可以向本公司查询您的用户信息以评估您的信用状况,在之后您每次使用该免押金租车服务时,汽车租赁公司就不会再次请求您的授权,而是在前述一次性授权范围内直接查询您的信用信息用于评估您当时的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授予您免押金租车的权益。这是一种合理且节省您和汽车租赁公司时间和成本的做法,也并未侵犯您的合法权益。

(九)您(作为个人用户)理解并同意,就征信服务而言,如果您向第三方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授权该第三方可以向本公司查询您的用户信息,而您在该期间内单独向本公司要求禁止该第三方查询您的用户信息,本公司可以拒绝该等要求,因为这是一种违反承诺的表现,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信赖利益与本公司的信誉。此外,如果您因使用艺龙信用服务而享受了第三方的服务,但第三方通知本公司您未合格履行因您享受该第三方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即产生了不良信息,本公司有权将能够联系到您的相关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用于责任追究。

(十)您(作为企业用户)理解并同意,当第三方向本公司查询您的用户信息时,本公司可以直接向其提供您的相关信息。

(十一)如果您对于本服务有异议,您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通过本公司提供的渠道对于本服务提出异议,在您提出异议后,本公司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对您进行答复。

(十二)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或产品页面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协议为准。

(十三)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的本服务及其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服务及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六、 艺龙信用服务使用限制

(一)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例如用于骗取贷款、合同诈骗),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二)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 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或其他方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 1.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本公司可能对您暂停、中断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但本公司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继续持有、保存您的用户信息与使用本服务的记录。
  • 2.在发现本服务被异常使用,或对服务的使用有合理疑义,或对服务的使用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您对于本服务使用,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站站内信或客户端站内信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具体可能导致暂停或终止服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 (2)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 (3)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 (4)您使用艺龙信用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
    • (5)本公司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 (6)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如您申请恢复服务、解除上述服务中止或限制,您应按本公司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您的身份证明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以便本公司进行核实,且本公司有权依照自行判断来决定是否同意您的申请。您应充分理解您的申请并不必然被允许。您拒绝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的,或未通过本公司审核的,则您确认本公司有权长期对该等账户停止提供服务且长期限制该等产品或者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四)如您需要注销您的[信用评估的产品名称是否确定使用“艺龙信用”]账户,应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销户手续。本公司注销该账户,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协议已终止,但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仍可保有您的相关信息。

七、 系统中断或故障

本公司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公司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二)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四)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八、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一)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二)您理解并同意,因本公司根据本协议并依法向第三方提供您的用户信息产生的任何后果和风险应由您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贷款申请被拒绝,您无法获得更优惠的交易条件、您的相关信息被他人不法利用。

(三)您理解并同意,就征信服务而言,信息提供者向本公司提供您的不良信息时,信息提供者应当对您进行通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但信息提供者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已履行通知义务但未通知到您并不妨碍这些不良信息的提供,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

(五)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九、 完整协议

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本网站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您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您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和本公司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 商标、知识产权、专利的保护

(一)本公司及关联公司所有系统及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利等。

(二)非经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三)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 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 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